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10月14日至11月15日,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对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2023年2月15日,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向中共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我院坚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完成巡察整改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从思想上找差距、根源上添措施、整改上见实效,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巡察反馈后,对巡察组反馈的3类14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在巡察整改过程中,提醒谈话10人次;制定、完善制度31条。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自2022年10月进驻到2023年2月巡察反馈,我院党组组织召开干警大会20余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学习《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加深干警对政治巡察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深刻认识,引导全体干警不断提升对新时代政治巡察工作内涵的理解把握,自觉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改进作风的正能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巡察整改工作,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扎西邓珠挂帅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全面纳入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对重要问题亲自领办。党组班子成员牵头推进巡察整改日常工作,部门负责人承担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落实,并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推进整改任务落实。领导小组成立以来,先后召开6次专题推进会、4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逐条逐项研讨整改措施,跟踪督查通报整改工作进度,并多次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监督检查。
(三)夯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时效。自2023年2月15日巡察反馈后,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讨论、反复修改,研究制定并第一时间上报了《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县检察院党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整改台账。根据县委第二联动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分析问题,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全院上下层层带动,全员落实整改,做到了巡察整改“责任到人、责任到点、责任到位、责任到时”的工作要求。
(四)严格责任追究,强化责任落实。根据整改措施和计划安排,整改工作坚持“挂销账”制度,对整改任务、整改时限、整改成效定期分析和逐项督查,对整改不力的问题坚持“回炉补课”,重新整改。院党组以问题为出发点,整改为落脚点,对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10人进行提醒谈话,责令真反思、抓落实、促提高。强化成果运用,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认真梳理问题,剖析根源,找准症结,修改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把巡察成果和整改成效巩固好、运用好,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制定完善了《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白玉县人民检察院例会学习制度》《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截至目前,已开展了5次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4期政治理论学习会。
2.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检察系统文件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以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大学法集中学习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检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检察系统文件等精神。前后组织学习会12次。二是把国家重要法律法规,中央、省委、州委、县委以及上级检察院重要决策、指示、部署和会议精神等纳入本院党组学习会,在会上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具体措施。截至目前已召开4次党组会议。
3.针对党组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发挥检察职能的领导作用不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不到位,分析研判少,审核把关不严,对业务部门督促指导不力。“四大检察”职能履行中存在得问题。
(1)刑事检察领域方面:
一是以每周二学习例会为契机,先后召开重罪业务培训会、专题学习会,组织检察干警再次学习了中发28号文件精神和《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检察干警监督敏锐度。二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中,两名检察官分别主动反映了自己在办理案件中存在的监督不到位问题,院党组庚即对两名检察官开展提醒谈话,并开会讨论研究决定对两名同志批评教育、在全院进行检讨、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三是2023年2月13日,我院第三检察部邀请了四川华博正通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人员对驻所检察室内监控设备进行维修,更换了老化设备,经过检修后看守所监控设备运行通畅,进一步保障了监所监控畅通,消除了安全隐患。下一步,我院将定期对监控设备进行维修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建立维修台账,如实记录在册。
(2)民事行政检察领域方面:
一是针对检察建议质量不高、督促不力等问题,2023年4月14日,我院组织召开检察建议业务培训会,会上通报了我院检察建议存在的各项问题,并围绕检察建议制发与管理规范、审批流程、跟踪督促等重点内容对《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进行了再深入的学习。二是案件承办人已将检察建议等文书中存在的错误、瑕疵逐一进行了认真修正,相关缺漏文书也及时附卷。三是为提升案件办理质效,院领导加强对办案质量的审核把关,压实责任。同时,为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制定了《检察官责任追究办法》《案件交叉评查机制》,进一步促进和保障检察官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3)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方面:
一是针对个别法律文书引用依据错误等问题,2023年4月11日,我院召开“大学法”活动,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内容。二是办案人员对近期案件进行了再次梳理,查找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办案中,院领导也加强了对案件质量的审核把关、督促指导,并制定了《案件交叉评查机制》,各部门定期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以达到提升案件质量的目的。
(4)检察委员会会议不规范方面:
一是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7月31日起决定施行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五章第十七条之规定,检察委员会会议程序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①办案检察官或者事项承办人汇报,其所在内设机构负责人可以补充说明情况;②检察委员会委员提问;③检察委员会委员发表意见。顺序一般为:委员、专职委员、担任副检察长的委员、主持会议的委员。必要时,主持人可以请有关列席人员发表意见;④主持人总结讨论情况;⑤表决。我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严格按照该程序进行,会议记录中无记录错误事项,但会议记录格式不符合《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故我院检委办工作人员在检察机关业务应用系统2.0中,按照甘孜州人民检察院相关要求及相关工作规定,将系统内已经入卷的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会议记录撤回入卷,并严格按照会议格式要求对该会议记录格式进行修订规范并及时审批入卷。二是因检委会会议属于检察业务,需要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进行办理,我院检委会案件均严格按照《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使用指引手册》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审核。
4.针对党组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共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无特殊情况下,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严格按照议事原则研究讨论本院重大事项、工作措施和方案,目前已开展3次党组会。三是加强办公室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规范会议记录、会议纪要的拟定、签发与贯彻落实。四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班子成员加强财务监管力度。
5.针对党组落实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和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责任不力的问题。
一是健全培养选用制度、建立荣誉激励制度、深化走访谈话制度、维护干警合法权益、完善健康体检制度、坚持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慰问帮困制度、关爱干警个人生活、丰富检察文化活动等九个方面制度,全方位关爱干警,解决干警后顾之忧,进一步激励检察干警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提升职业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增强队伍生命力、凝聚力、战斗力。二是大力引进新鲜血液,积极争取上级院和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通过公招或考调的方式不断补充人员,今年对2022年下半年公开招录的3名干警进行了政审,3名干警均通过政审,目前已到岗上班。三是本院政法专项编制干警符合调动情况时,原则上一年只放一人,且此每人需要培养带出1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干警。四是严格按照要求,按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并邀请县纪监委派驻政法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列席会议,并采纳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院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是制定《中共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协调办法(暂行)》加强与派驻纪检组的联系机制,促进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我院落实全面从严治检主体责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方面
6.针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谋划不细、研究不深、监督不力,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年初召开党组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并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动员部署会。二是进行了廉政谈话,结合廉政教育系列活动,开展了2次集体谈心谈话和个别谈话。三是对各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了排查。
7.针对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
一是针对学风文风不实的问题,院领导对干警进行了个别约谈,了解问题原因,并要求高度重视,及时整改,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出现。二是2023年3月14日,我院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原因,并对文风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再强调。三是制定印发《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专人负责制,规范会议记录。四是对个别文书归档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办案人员对类似案件进行了再次梳理,自查自纠。五是为加强诉讼档案科学规范管理,制定了《诉讼文书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各部门在办案中严格按照该办法立卷归档。
8.针对公务接待“三单不全”,接待超标准、无接待函的问题。
一是加大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切实履行财务收支审批手续,规范财务支出审批程序(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财务会计逐层审核),按照财务工作要求,逐笔逐张审核原始会计单据,保证报账单据真实有效,做到支出内容审核程序到位、审批手续齐全,保证财务开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共白玉县委办公室 白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白玉县县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严格把控接待标准,落实好“三单一函”规定。三是及时调整财务分管领导,严格按照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直接分管财务。四是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
9.针对公务用车管理和固定资产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完善公务用车派车台账、派车单,严格做到“先填单、后派车”。二是加强内部的沟通,会计与实物管理员、物资采购员积极性沟通;认真组织学习固定资产管理相关法规,定期、不定期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理盘点,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三是及时将2019年7月食堂购买价值1,200元豆浆机,2020年3月购买价值4,200元打印机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0.针对贯彻执行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纳入3月12日第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并认真学习了相关内容。二是4月组织干警撰写了个人廉政档案,如实填写本人的重要事项及“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情况”。三是制定了《白玉县人民检察院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规定》。
1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党内政策法规学习不深,班子成员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指导、检查、督促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白玉县人民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责任制》《白玉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工作计划》《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台账》。二是年初我院召开2023年度党建工作推进会,支部书记围绕我院第一季度开展的“三会一课”、主题教育、党员发展”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并对近期重点党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白玉县委办公室通报等内容。三是树立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为实现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院支部委员组织开展党建与业务融合交流学习会,各部门在交流互鉴、补短板强弱项中进一步明晰党建与业务互促互融的工作思路、目标方向。四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风,推动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按时间节点认真开展学习会,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学习贯彻中发28号文件纳入下月的中心组学习。五是支部党员干警深入社区、市政广场、农行、商铺等地,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民法典》、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预防集资诈骗等宣传资料800余份。六是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一号检察建议、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落实,着力打造凝心聚力、关爱未成年人的专业化团队,我院成立“甘孜绿芽·盛德在木”未检女子团队。开展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和积极融入“控辍保学”工作5次。
1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建立《白玉县人民检察院支部班子花名册》《白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生活会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工作职责》《白玉县人民检察院2023年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二是按时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及主题党日活动。三是按时按要求认真开展“双重”组织生活会。
13.选人用人机制不健全,后备干部储备培养乏力,存在干部“选、育、留、用”难的问题。
一是通过宣传学习《白玉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的意见(试行)》《白玉县干部职工严管厚爱十二条举措》《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才“引育留用”十四条措施(试行)》等政策性文件,不断贯彻落实选、育、留、用的相关政策,加大栓心留人的力度。二是经党组研究拟制定选人用人相关机制,积极探索积分制管理模式。三是今年经院党组多方沟通协调拟从道孚县司法局调动一名本地干部,目前已到岗。四是通过2022年公招考试,我院招录了2名侦查员1名藏汉翻译,目前已到岗。
14.针对班子成员未配齐,党组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一是积极向上级检察院反映内设机构领导职数。二是加快领导班子成员的配备,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州检察院对接,已按照相关程序报送推荐人选,目前已配备一名副检察长,政治部主任正在走程序。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通过县级联动巡察和全面整改,我院党组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领导班子和全院干警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单位风气和政治生态发生根本好转。下一步,我院党组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决策部署,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巡察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36-8322009;邮政地址:白玉县政法街2号;电子邮箱:910951261@qq.com。